为进一步提升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医疗服务水平,扩大助残服务工程基本康复服务受益人群,唐山市路北区残联近日启动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,并已开始组织救助对象筛查。 本次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对象范围为路北区户籍、持有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、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精神病患者。在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并同意接受救助前提下,各镇、街道按照贫困优先、重度残疾优先原则,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进行信息采集,按规定流程申报救助。对确定为救助对象的精神病患者,届时由具备资质的精神卫生机构就近就便提供治疗用药和基本服务。 本次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的实施,有助于贫困精神病患者家庭减轻医疗支出经济负担,同时对精神病患者稳定病情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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