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唐山市路北区残联投入困难救助资金3.5万元,按照每人500元标准,对境内70名特困残疾人进行救助。 根据唐山市残联关于残疾人困难救助资金使用规定,本次困难救助活动救助对象范围主要包括:一户多残、老残一体、重度残疾人家庭以及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“三无”人员;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、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;因病、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;无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的精神残疾人。 遵循贫困重度残疾人优先原则,本次救助活动由路北区所辖各镇(街道)筛选确定救助对象,经村(社区)、镇(街道)、区残联逐级审核后,救助金由银行代发至受助对象银行卡账户。本次救助活动对缓解残疾人家庭困难、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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